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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勤俭节约工作的通知2018-12-25

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

廉洁自律和厉行勤俭节约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节日期间,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实施办法,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从自身做起,廉洁过节,坚决杜绝“节日病”。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相互宴请、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印制、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及其他礼品、微信红包及其他形式的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等活动,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等;严禁参与赌博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强化值班纪律约束。

二、压实主体责任。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全面承担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纠正“四风”工作,坚持不懈把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向基层推进,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要通过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贯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干部要以身作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观念,加强自身修养和纪律、自律意识,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好“头雁效应”,督促抓好各项纪律和规矩的贯彻落实,对发现的问题敢抓敢管,抓早抓小,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三、强化监督责任。校纪委(监察室)将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四风”问题,坚决严到底、不退让。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聚焦在单位食堂、内部宾馆、培训中心的公款吃喝,在小区或写字楼接受“一桌餐”宴请,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公款吃喝送礼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形成高压震慑。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本单位元旦春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逐步推动实现作风建设化风成俗新目标。

校纪委(监察室)举报电话:0471-4994151

举报信箱:jjw@imu.edu.cn

 

 

 

                    内蒙古大学纪委(监察室)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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