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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纪委召开会议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09-10

2018年9月7日下午,我校在廉政研究中心办公室召开纪委全委(扩大)会议,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校纪委委员,校本部、交通学院、创业学院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李秀良书记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概况作了介绍,指出2015年10月印发的《条例》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8月26日中共中央正式印发新修订的《条例》,它与2015年的《条例》一脉相承,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将在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及时修订《条例》,向全党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会议现场

李秀良书记就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这次修订《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和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也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是进一步总结提炼党的建设新实践新经验,对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的细化具体化;是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实现制度与时俱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治本之举。全校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二是要深刻把握《条例》精神实质。新修订的《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的一些实践经验总结凝练为纪律规定,把新型违纪行为纳入处分范围,实现了“负面清单”的与时俱进,再次释放了“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强烈信号。全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担负起执纪机关和专责监督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要将学习、贯彻、执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任务,自觉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切实推动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三是要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纪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要求,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一项主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从学习领会入手,了解修订背景,掌握核心要义,把握具体运用,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通过专题辅导、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迅速在全校掀起学《条例》、用《条例》的热潮,使党员干部进一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全校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掌握《条例》作为提升业务素质的必修课,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全面精准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使《条例》的各项规定在廉政宣传教育、执纪审查等工作得到贯彻落实。全面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全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以新修订的《条例》为工作指南和重要遵循,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坚持学以致用,在纪律执行上狠下功夫,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确保《条例》要求落地生根,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以铁的纪律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条例》落地生根。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情况作为纪律监督、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检查,对学习贯彻执行《条例》不力的,将批评教育、督促整改直至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新修订《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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