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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四起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典型问题的通报(选编)2014-07-27

  近年来,国家财政科技投入持续增长,有效保障了科技事业的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在期待科研工作更快更好地产出创新成果的同时,也日益关注财政科研经费配置的合理性,以及经费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为此,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经费监管,促进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规范管理和使用,强化科研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法人责任,增强参与科研活动从业人员的规矩意识,加大预算评估评审、巡视检查、专项审计、财务验收等科研经费监管工作力度。近期,科技部在经费监管中发现了4起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典型问题,经研究决定,依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财字〔2007393号)的有关规定,对涉及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理,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四、关于北京邮电大学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检查发现,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讯工程学院承担的国家863计划“CPON关键技术研究与系统设备研制”课题、电子工程学院承担的支撑计划“城市安全生产风险动态监管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课题、信息与通讯工程学院承担的国际合作专项“中芬基于LivingLab的智慧设计创新网络平台研发与应用示范”课题及网络技术研究院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的863计划“新一代业务运行管控协同支撑环境的开发”课题,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存在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发放不规范且金额较大、以虚假火车票报销差旅费、以零余额账户串户使用资金、关联交易等问题。对此,科技部已停拨了相关项目(课题)的经费,并责成该校进行整改。北京邮电大学对上述项目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项目(课题)组认真整改,并完善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健全内控机制,加强科研经费的支出报销审核。目前,项目有关问题已进行了整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正在抓紧整改中。鉴于巡视检查发现的问题比较突出,决定给予通报批评。
  20143月,国务院发布实施了《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对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监管进一步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建立完善覆盖项目决策、管理、实施主体的逐级考核问责机制,实行全过程的科研信用记录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对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科研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必须认真履行法人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财务报销审核,规范资产购置、材料采购、出入库管理等方面的流程,切实保障财政科研资金的安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对于本次通报的违规问题,希望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和广大科研人员引以为戒,站在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管好用好财政科研资金,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
  今后,科技部将继续加大科研经费的监管力度,对于在各类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予以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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