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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廉政书画作品征集工作的通知2015-10-20

 
按照我校2015年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安排,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工作,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廉政书画作品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纪委(监察室)
  协办单位:宣传部、团委、学工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二、参加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和在校学生。
三、作品要求
书法(包括篆刻)作品,书体不限,篆书、草书和篆刻作品需附释文;绘画作品,包括中国画和漫画。
作品形式不作统一要求,以竖式和斗方为主,作品不需装裱。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廉政书画作品征集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调动全体师生积极参与。
(二)各单位请于1110日前将作品报送纪委办公室(行政楼508室),联系方式:4994151。学校纪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并择优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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