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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纪委监委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有关要求的通知2020-09-27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出《关于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的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严格遵守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过一个勤俭节约、风清气正的节日。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要求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针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的重点环节、部位,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电话:4994151;举报邮箱:jjw@imu.edu.cn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持之以恒 纠治四风的通知 

 

     中共内蒙古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927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持之以恒 纠治“四风”的通知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和文件精神,提前安排部署,主动担当作为,强化教育提醒,及时组织本地区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近期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并严格落实有关纪律要求。

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各级领导干部在清正廉洁过节上要发挥“头雁效应”,既不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也要刹住违规吃喝、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公车私用、餐饮浪费等各种享乐奢靡歪风及隐形变异问题,切实转变过节风气,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的要求,一体推进纠治“四风”工作,既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防止反弹回潮;又要深入查找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一手抓严肃惩治,一手抓监督整改,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要聚焦关键少数,通过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针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的重点环节、部位,采取数据比对、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传导压力,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

举报网站:neimeng.12388.gov.cn

内蒙古举报信箱:自治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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