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2021年元旦、春节、寒假将至,为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营造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假日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
要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学习中办、国办相关通知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通知要求,不折不扣落实,扎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
二、严守纪律红线
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前安排部署纠治“四风”工作,强化教育提醒,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近期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推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刻汲取教训,增强敬畏、知止、收敛、收手意识。各级领导干部在清正廉洁过节上要发挥“头雁效应”,既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群众清廉过节,不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餐饮浪费等享乐奢靡问题,加强师德师风负面清单管理,防范师德师范行为。防止各种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
三、严肃执纪问责
要畅通监督渠道,层层传导压力,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节假日期间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报告、早纠正。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有关信息进行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深挖细查、及时通报曝光。
请各负责人及时向党员干部和教师传达本通知精神,组织好学习、宣传、提醒、监督工作,确保节假日风清气正。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监督。
举报电话:0471—4994151
举报信箱:jjw@imu.edu.cn
内蒙古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