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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纪委召开十届二十次会议2021-10-14


10月14日,我校纪委召开十届十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赵乐际在内蒙古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的《关于坚持守正创新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持续深化严肃规范精准问责工作的意见》。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张利平主持会议。纪委委员参加会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列席会议。


学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张利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张利平书记指出,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砥砺政治品格,锤炼过硬本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行动在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部区合建、打造特色鲜明一流大学的实践中奋勇争先、建功立业。

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持之以恒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力争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的重大决定,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要锤炼过硬本领。牢记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增强纪法意识,树立纪法思维,提高纪法素养。学习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提高实战能力,在党史学习中汲取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智慧和力量。

三是要勇于担当作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担当和作为是一体的,不作为就是不担当,有作为就要有担当。”在工作实践中,要坚持原则、敢于善于斗争。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精准运用好“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坚持守正创新,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做好审查调查,加强与巡察统筹衔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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