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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把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深入2016-03-30

2016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纪委九届七次全委会、全国和全区2016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着力解决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大“三转”力度,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一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自觉尊崇党章,要把认真学习党章作为2016年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坚决维护党章,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以党章为准绳指导工作、开展党内活动、加强党组织建设,切实把党章的规定和要求落实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各方面。要加强纪律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用纪律保证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学校的贯彻落实。要严格贯彻执行《准则》、《条例》,对照纪律强化责任追究,使纪律从“宽松软”向“严紧硬”转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严格按制度、程序决策办事。要加大对党章党纪党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执行党的纪律融入立德树人和教育改革各项措施中,强化对课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校园网、微博、微信等宣传思想阵地的管理监督;加强对学校党委的重大决议和学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要建立常态化督促检查机制,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要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紧盯教师节、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和升学毕业以及举办婚丧喜庆活动等关键节点,开展执纪监督检查,加强对“四风”隐形问题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发生在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学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困难补助发放、教职工津贴发放等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师生反映的职能部门工作作风的督查整改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对“四风”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三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要强化政治责任,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把党管意识形态责任落到实处。要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各级党组织既要关注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工作表现,也要注意他们的生活情趣,发现问题及时引导纠正;既要严格管理干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提升工作精气神,也要热情关心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主动探索推进管党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基层支部委员会的力量,强化支部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根据巡视组的意见,本着“立行立改”的原则,机关党总支所属各部门的党支部书记已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

四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年度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每位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完善校、院(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体系。要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力传导到基层党组织,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在基层。要认真做好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全面推进学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的全覆盖。出台《内蒙古大学廉政风险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基建修缮、财务管理、招标采购、科研经费使用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再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开展多种形式活动加强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制定实施廉洁文化示范点建设方案,整合学校各方面资源加强廉洁文化示范点建设;发挥自治区廉政研究中心的教育功能开展廉政教育,加强《领导廉洁与管理》通识课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和师生的廉洁自律意识。

五是突出监督执纪特色。要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以纪律为尺子,综合各方面的问题线索,提高分析研判质量。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提高核查函询质量,固定好证据。继续落实廉政教育谈话制度,坚持抓早抓小,及时采取约谈、提醒、函询、诫勉等方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逐步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党组织延伸。

六是严格问责促进主体责任落实。以落实学校党委惩防体系规划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为重点,严格贯彻执行《内蒙古大学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将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巡视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问责。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促进问责成为常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七是积极配合巡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要继续积极支持巡视工作,切实增强接受监督检查的自觉性,全力配合好巡视组在校巡视期间的各项工作。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负责同志要把整改落实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按照“立行立改,压实责任”的工作要求,坚持边接受巡视、边进行整改,确保整改落实真到位、全到位;要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把反馈意见逐条落实到位,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要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典型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原因,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八是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始终牢记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不管党治党是严重失职,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要全面落实好即将出台的《内蒙古大学基层党组织工作实施办法》,真正把“全面从严”的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各领域、各方面,把党组织的关心爱护体现到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中,敢于较真、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该管的都要管起来、管到位,该严的都要严起来、严到位。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真正做到对党负责、对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真正把从严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认真负责地抓好职责范围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责任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执好纪、把好关。要以管住纪律为方向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中心任务,突出监督执纪问责,把不该干的事交出去,把该干的事担当起来,将配合业务部门监督检查转变为对业务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做到履职不越位、牵头不包办、监督不代替。要建立健全学校纪委委员和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联系制度,明确纪委委员、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发挥他们的作用。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学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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