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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016-03-29

3月29日下午,我校在学术会议中心8号会议室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回顾2015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

校党委副书记、校长陈国庆主持会议。

我校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以及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内聘副院长参加了会议。

校党委书记朱炳文作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讲话,简要总结回顾了2015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部署了2016年工作任务。他指出,2015年,我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见,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机制制度,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成效。

朱炳文书记在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时指出,学校党委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纪委九届七次全委会、全国和全区2016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监督执纪特色;严格问责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积极配合巡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任务。朱书记强调,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党的建设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部分,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为建设一流大学保驾护航。

会上,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党总支书记王俊玲、教务处处长王志平代表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与校党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陈国庆校长强调,各基层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自觉担当起本单位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筑牢“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第一道防线;要始终把党的纪律融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校各项改革建设发展工作中,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陈校长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召开会议,传达本次会议精神,要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贯彻落实本次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增强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为推动我校一流大学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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