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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通报3起涂改档案、私设"小金库"等典型案件2015-03-20

  针对巡视中发现的有关旗县和部门“违规进人、干部亲属子女吃空饷、档案造假和违规设立‘小金库’”等四类问题线索,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移交有关地区进行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对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公开通报曝光了第一批查结的三起典型案件:

  1、化德县计生局局长黄海燕涂改档案问题。经查,黄海燕存在涂改档案、在本人年龄等方面弄虚作假和隐瞒事实真相的问题。化德县人大常委会已免去其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追究其纪律责任。

  2、科左后旗甘旗卡第一高级中学等单位私设“小金库”及乱收费,乱发津补贴问题。经查,科左后旗甘旗卡第一中学、旗民族职业学校、甘旗卡镇潮海中心校、甘旗卡镇哈拉乌苏中心校、海鲁吐镇白音茫哈中心校存在私设“小金库”、乱收费及乱发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3月,科左后旗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旗教育局副局长兼甘旗卡第一高级中学校长于树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校长职务;给予旗教育局副局长兼旗民族职业学校校长胡晓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校长职务;给予旗教育局副局长包宝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旗教育局会计股股长白金山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甘旗卡镇潮海中心校校长钱桂欣行政警告处分,免去校长职务;给予海鲁吐镇白音茫哈中心校校长尹田才行政警告处分,免去校长职务;给予甘旗卡镇哈拉乌苏中心校校长额尔敦巴拉行政警告处分,免去校长职务。

  3、 兴和县农业局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问题。经查,兴和县农业局虚列化肥款26492元,形成“小金库”事实;收取良种补贴差价款作为保证金,并将该款存入个人账户,构成公款私存错误。2014年8月11日,乌兰察布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兴和县农业局局长曹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副局长李军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地区、单位和部门要对事业单位违规进人、吃空饷、涂改档案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加强监管,强化问责,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要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对涂改的档案要认真进行复核认定,对档案中已有认定意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必须予以纠正。对不坚持原则、不执行干部档案管理政策规定的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要加大私设“小金库”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仍继续顶风违纪设立“小金库”的,一律严肃处理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强化责任追究,在继续加大专项巡视工作力度的同时,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问题的问责,对顶风违纪的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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