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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2021-09-16


各分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2021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精神,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我校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上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实施办法。要主动担当作为,提前安排部署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要加强教育提醒,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近期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早打“预防针”,常念“紧箍咒”,确保本单位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要督促党员干部节日期间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二、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大力弘扬优良作风。校院两级领导干部要在清正廉洁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坚决做到“十四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大闸蟹等各种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及其他礼品、微信红包及其他形式的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借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酒驾醉驾;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等活动;严禁参与赌博;严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违反换届纪律;严禁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等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要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查快处,并公开通报曝光,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监督。


举报电话:0471-4994151

举报信箱:jjw@imu.edu.cn


       内蒙古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9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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