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内蒙古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2021-12-29

各分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2022年元旦、春节、寒假将至,为贯彻落实上级相关要求,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假日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上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要主动担当作为,把有关正风肃纪的要求摆上重要日程,以“节点”为“考点”,扛起抓作风抓纪律的政治责任,要发挥“头雁效应”,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办、国办相关通知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要求,利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近期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开展好警示教育,确保上级有关纪律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二、抓住重点问题,严守纪律红线

全校教职员工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大力弘扬优良作风、高尚师德师风。坚决做到: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认真履职尽责,遵守寒假期间各项工作要求;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自觉防范师德范行为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吃喝、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酒驾醉驾参与赌博等行为;防止发生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不吃公款吃老板”等“四风”隐形变异行为;严格防止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坚持治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起抓,在严明纪律规矩上持续发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警示制止。要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重点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筑牢初心使命,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自觉反对餐饮浪费、铺张奢侈,严格家教家风。推动移风易俗,倡导勤俭节约,坚决抵制大操大办、高额彩礼、厚葬薄养、封建迷信、不文明祭扫等不良习俗,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对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以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助力构建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

 

举报电话:0471—4994151

举报信箱:jjw@imu.edu.cn

 

 

              内蒙古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12月29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收看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的通知 下一条:内蒙古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