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五一、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之以恒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严守纪律、廉洁过节,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夯实政治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结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通报的“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加强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教育引导本单位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规矩和廉洁意识,严格家教家风,力戒奢侈浪费,严防“四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过节、安全过节的节日氛围。
二、严格纪律要求
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节点。全校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将严的基调、严的氛围、严的措施长期坚持下去。节日期间,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用公款安排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安排的旅游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车进行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借培训考察之名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其他不向公众开放的场所;严禁餐饮浪费和其他奢侈浪费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内蒙古大学纪检监察组(内蒙古大学纪委)坚持严字当头,持续加强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快处置,对失察失管失责情况严肃问责,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有关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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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内蒙古大学纪检监察组(内蒙古大学纪委)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