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李秀良同志任职的通知》(内党干字【2014】41号),自治区党委决定,任命李秀良同志为内蒙古大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14年1月20日下午,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奇锦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四处调研员商井民,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组织人事处调研员张波代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高校工委宣布了自治区党委关于李秀良同志任职的决定。
|
|
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奇锦玉讲话 |
校党委书记朱炳文主持会议 |
|
|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四处调研员商井民宣布自治区党委任职决定 |
新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秀良表态发言 |
|
|
会议现场 |